181= =发表于:2017/5/23 13:05:00
日本警方传唤证人lx可以不去吗?滑稽
182= =发表于:2017/5/23 13:07:00
这动不动咒人死全家的都是哪里来的wlsw wsn?
183= =发表于:2017/5/23 13:09:00
一下子多了这么多L,看来是诅咒应验,圣母全家已死气急败坏哈哈哈= = = =
对对对,你全家都死了,和陈世峰一起死在监狱里,互捅菊花而死,开心不开心?
184= =发表于:2017/5/23 15:57:00
哈哈哈笑死我了,圣母们可真够双标的,小城单身母亲花了那么多年培养出来的女儿被婊子配狗害死了,婊子玩消失,拒绝作证,还头像侮辱江母,江母沉默了二百天,终于挂人,只说想让婊子出庭作证,结果文盲圣母一会遵守法律,一会要理智冷静,一会谈国人素质网络暴民,一会说江母精神状态要心理医生,结果呢,圣母们就在网络上被诅咒一句死全家,就疯了一样的咬人骂人,我看,诅咒你全家,你全家又没真的死了,诅咒又不违法,你反应那么激烈,赶紧去请个心理医生看看,要冷静理智喔,反正比起江歌,你全家还没死呢,你凭啥就不能冷静理智呢?
185= =发表于:2017/5/23 16:47:00
诅咒又不违法,今日wlsw金句,wsn滚出xq
186= =发表于:2017/5/23 16:48:00
所以sjb跑xq来发疯还要别人乖乖被他诅咒?艹尼玛滚出xq
187= =发表于:2017/5/23 16:52:00
184疯子啊,正常人随便诅咒别人死全家?再这么犯贱是想把别人对江母的同情消耗光是吧
人肉别人等着传单吧,傻逼好歹不分的烂货,把江妈弄进监狱你们就开心了,去折腾吧,傻逼,你在网上骂别人是圣母死全家警察就不管你们人肉了是吧,法院就不判你们违法了是吧
188= =发表于:2017/5/23 16:55:00
江母被一群这样的货色包围,真可怜
189= =发表于:2017/5/23 16:58:00
这个神经病看不懂别人恶心他骂他是因为他犯贱上人参诅咒别人死全家?所以帮江妈妈就要诅咒别人死全家?鸡血是个下三烂就别打着江妈妈的旗号了好嘛?别人骂你是因为你贱,和江歌事件毫无关系,你以什么立场打着江妈妈的旗号诅咒别人死全家?死女儿的是江妈不是你这个下三滥
190= =发表于:2017/5/23 17:00:00
sjb可找着机会发疯了,吃江歌人血馒头来满足自己的口孽,因为江歌死了,所以他们这群人骂人诅咒别人死全家就合理,太滑稽了
191= =发表于:2017/5/23 17:12:00
???理客中外宾们终于疯了?发这么多
192= =发表于:2017/5/23 17:38:00
神经病被踩还那么高兴
193= =发表于:2017/5/23 17:48:00
给这位刷了无数层的鸡血人士科普一下,通过互联网公布私人信息,造成损害,并且当事人起诉侵权的,才会承担责任。现在公布刘鑫信息,造成损害了吗?刘鑫起诉了吗?没有就不会自动收到什么传票,一口一个收票子的,电视剧看多了吧。
而且,从科普的角度说,诅咒确实不违法。
194= =发表于:2017/5/23 18:02:00
诅咒死全家的wlsw能不能滚出xq,刘鑫都没你下贱恶心,还诅咒不违法,xq现在都什么脏货在混
195= =发表于:2017/5/23 18:05:00
193= =2017-5-23 17:48:00
给这位刷了无数层的鸡血人士科普一下,通过互联网公布私人信息,造成损害,并且当事人起诉侵权的,才会承担责任。现在公布刘鑫信息,造成损害了吗?刘鑫起诉了吗?没有就不会自动收到什么传票,一口一个收票子的,电视剧看多了吧。
而且,从科普的角度说,诅咒确实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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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继续老老实实刷诅咒吧,突然怂了改口可不好啊
诅咒不违法但不妨碍你是个神经病啊,正常人谁像你满口诅咒,孽力回馈逆言灵当心你自己家人吧
196= =发表于:2017/5/23 18:15:00
喷子估计没有家人,根本不怕孽力回馈
197= =发表于:2017/5/23 22:02:00
看到法盲说人肉公布隐私不犯法?
https://www.baidu.com/from=844b/bd_page_type=1/ssid=0/uid=0/pu=usm%401%2Csz%401320_2001%2Cta%40iphone_1_9.3_3_601/baiduid=EF0E5BA0717421DB1D258ED4D245B2C9/w=0_10_/t=iphone/l=3/tc?ref=www_iphone&lid=8852469052544130153&order=3&fm=alop&tj=www_normal_3_0_10_title&vit=osres&m=8&srd=1&cltj=cloud_title&asres=1&title=最高法首次明确人肉搜索网络水军..._东方烟草网&dict=20&w_qd=IlPT2AEptyoA_yk66hopuQpsOC5MtH2X&sec=21230&di=34a784fd7424abef&bdenc=1&tch=124.282.354.641.1.199&nsrc=IlPT2AEptyoA_yixCFOxXnANedT62v3IEQGG_ylZASq6n5y9e4ulItdnJ7HNQGqYZpPPs7OAxBt8aiblRHEobxB0r_hpsn9hbTnbd48wghS4HLkOewRkOAGAUDYpzK&eqid=7ada49b36e081c0010000002592440fd&wd=&clk_info=%7B%22srcid%22%3A%221599%22%2C%22tplname%22%3A%22www_normal%22%2C%22t%22%3A1495548191837%2C%22sig%22%3A%2234487%22%2C%22xpath%22%3A%22div-a-h3%22%7D&sfOpen=1
公布他人手机身份证号是侵犯隐私,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是诽谤罪,不一样的罪
所以法盲日天日地是因为智障吧……还是别有用心故意想让这个案子里妈妈犯法?
198= =发表于:2017/5/23 22:03:00
最高法首次明确“人肉搜索”、“网络水军”属违法
日期:2014年11月09日?来源:东方烟草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期开始实施,该司法解释的最大特点是针对目前很多新的网络侵权表现形式进行管制。 很多人对“网络水军”一词并不陌生。无论是想“捧人”还是“毁人”,只要你付费,就会有一群“网络水军”出动,努力为你达成目的。他们的存在对互联网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一条灰色产业链也随之产生。《规定》第十五条指出,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近几年,微博、微信等快速发展的社交网络以及由此产生的自媒体,在传播范围、影响力等各个方面均有超过传统媒体之势。几年前,“虐猫事件”的主角遭“人肉搜索”而被迫辞职。类似这样的“人肉搜索”,可能导致大量的被侵权人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给被侵权人的正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规定》对这种“人肉搜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第十二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者单位:山东济南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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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2017/5/23 22:09:00
一下,通过互联网公布私人信息,造成损害,并且当事人起诉侵权的,才会承担责任。现在公布刘鑫信息,造成损害了吗?刘鑫起诉了吗?没有就不会自动收到什么传票,一口一个收票子的,电视剧看多了吧。
而且,从科普的角度说,诅咒确实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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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智障吧,刘鑫起诉分分钟吧,起诉了你代替江母去坐牢还是代替江母去赔钱?
200= =发表于:2017/5/23 22:11:00
搞笑了,不违法就可以诅咒人家死全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