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A记23番】茶色卷发校花样,无袖敞襟ERO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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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UR发表于:2007/5/14 11:34:00

波士顿太冷

您滚着,俺在一旁帮你加油哈~~


14220704发表于:2007/5/14 11:34:00

YOU觉得儿子一脸无辜带着大家一起啊 啊 啊发N18禁叫声那个场面

美感不?

我觉得相当喜感,所以你滚下凉席估计也狠喜感,还配合喜歌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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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了

意面不带你这样的,在办公室里硬憋着笑很伤的好不好


1423诡异发表于:2007/5/14 11:37:00

YOU觉得儿子一脸无辜带着大家一起啊 啊 啊发N18禁叫声那个场面

美感不?

我觉得相当喜感,所以你滚下凉席估计也狠喜感,还配合喜歌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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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我要美感,不要喜感。喜感留给你们去实践吧!!


1424=。=发表于:2007/5/14 11:39:00

第一次看到那个海豹还拿着麦的版本...=。=|||

14250704发表于:2007/5/14 11:40:00

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开始想下栋楼的名字了

估计今晚新CM一出来,这楼就爆了|||


1426一亿发表于:2007/5/14 11:40:00

上不了Q  蹲楼里找人


1427mina发表于:2007/5/14 11:41:00

悠著點,好歹等著點生寫...

滾啊滾的都過了15頁了...OIZ


14280704发表于:2007/5/14 11:42:00

=。=2007-5-14 11:39:00
第一次看到那个海豹还拿着麦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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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直接笑喷了|||
还是在办公室...真的很丢脸|||

1429感叹发表于:2007/5/14 11:45:00

从头到尾我都很疑惑很踌躇。年少的时候起我就是个常被人摆弄的人,对于畅销、易懂的东西(注:畅销且大众化)我所抱有的警戒心是常人的一倍。却偏偏在过了那个年纪后,沉迷上了那个J事务所的偶像,对这样的自己……ORZ。这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的事。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在堕入沉迷仁一年后,我选择用自问自答的方式来写博客。

14300704发表于:2007/5/14 11:47:00

吃中饭去

下午继续雪球状滚XDDD


1431那啥发表于:2007/5/14 11:47:00

都别滚地板了!

我看1422直接上就可以了

>0<


1432==发表于:2007/5/14 11:49:00

从头到尾我都很疑惑很踌躇。年少的时候起我就是个常被人摆弄的人,对于畅销、易懂的东西(注:畅销且大众化)我所抱有的警戒心是常人的一倍。却偏偏在过了那个年纪后,沉迷上了那个J事务所的偶像,对这样的自己……ORZ。这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的事。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在堕入沉迷仁一年后,我选择用自问自答的方式来写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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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自己写的还是翻译?

1433UR发表于:2007/5/14 11:50:00

那个应该是翻译吧

就这样写中文的方式很奇怪


1434==发表于:2007/5/14 11:52:00

我觉得我门楼里翻译的筒子都好厉害,文笔都强的!

1435先翻一段,发表于:2007/5/14 11:53:00

(对于这样的情况)无论哪个方面,我自己都非常困惑。年轻的时候非常冷静   的自己,对于畅销的东西,显而易见的东西,应该是比别人有着多出一倍的警戒心的。到了这个年纪,却沉溺于他的talent….orz啊。到底想要自己能接受。为什么?怎么会?在喜欢jin开始的一年后,出于自问自答的手段开始了这个bolg

 

Botitle[crash the photograph(撕坏写真)],是我敬爱的作家w.haros(?)的小说用到的一句话。一开始entry里记录的我的热情,[FOOL’S MATE](很早以前未成年人的音乐杂)的别册写真集「THE WILD DOCUMENTS」头文字中引用的一段,大体如下。

 

[现在马上就把照片给撕坏,你最喜欢的pop star的照片,全部都撕坏烧毁。这样才是找到idol的力量,能够与真正的自己(拥有在死亡的对面存在的力量的你)相会的唯一的关键。

 

对决不会有交集的画像的无极限的憧憬。把魅惑自己的东西标记化,没有实体的idol也就是说偶像的存在。追求所谓real是没有结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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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这个真伤神,吃饭去先~


1436那啥发表于:2007/5/14 11:54:00

象写小说似的~

怎一个“强”字了得~

蹲等下面的-0-


1437先翻一段,发表于:2007/5/14 11:55:00

(对于这样的情况)无论哪个方面,我自己都非常困惑。年轻的时候非常冷静   的自己,对于畅销的东西,显而易见的东西,应该是比别人有着多出一倍的警戒心的。到了这个年纪,却沉溺于他的talent….orz啊。到底怎样想要自己能接受也不可能。为什么?怎么会?在喜欢jin开始的一年后,出于自问自答的手段开始了这个bolg

 

Botitle[crash the photograph(撕坏写真)],是我敬爱的作家w.haros(?)的小说用到的一句话。一开始entry里记录的我的热情,[FOOL’S MATE](很早以前未成年人的音乐杂)的别册写真集「THE WILD DOCUMENTS」头文字中引用的一段,大体如下。

 

[现在马上就把照片给撕坏,你最喜欢的pop star的照片,全部都撕坏烧毁。这样才是找到idol的力量,能够与真正的自己(拥有在死亡的对面存在的力量的你)相会的唯一的关键。

 

对决不会有交集的画像的无极限的憧憬。把魅惑自己的东西标记化,没有实体的idol也就是说偶像的存在。追求所谓real是没有结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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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下orz


1438感叹发表于:2007/5/14 11:55:00

这是你自己写的还是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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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段的翻译

1439==发表于:2007/5/14 11:55:00

这个写BO的人想干嘛?

1440那啥发表于:2007/5/14 11:58:00

这个bo主真是好文艺青年啊...

这样的人左手手灯,右手扇子,在演唱会high着,想想都好有喜感,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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