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XDDD发表于:2007/6/9 0:17:00
不用像MM你一样因为读书发愁
也不用跟MM你一样为了上不上网烦恼
是不是很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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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你读过书?于是我不得不为你的老师感到悲哀了
462地球很危险发表于:2007/6/9 0:17:00
463XD发表于:2007/6/9 0:18:00
应该加强思想教育.
偷拿了人家东西,被人抓住了,还说自己是私下里偷拿的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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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精神XDDDDDD
464好人发表于:2007/6/9 0:18:00
看,所谓好人,也不过是自我标榜的女子而已,一旦有什么不顺耳的,立刻连贩卖的善良也揣起来一点不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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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比某些连自我包装都不懂,BH到不行的人强多了吧XDDDD
465不理解发表于:2007/6/9 0:18:00
LN今天就BH了
就是交情了才能看
咋地
不满意啊
文是自己写的,爱给谁看不爱给谁看还不能自己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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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贴出来干嘛
放在床头拿条链子拴着不是更好————joking
可见你并不是真正在写作的人
心情很不同
466XD发表于:2007/6/9 0:19:00
这位是你吧?
好好读书去,别上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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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像MM你一样因为读书发愁
也不用跟MM你一样为了上不上网烦恼
是不是很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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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岁啊~~~能这么曲解人家的意思的
上不了网?那这是通过这么媒介在TX你?
467不理解发表于:2007/6/9 0:21:00
给你一个忠告:不要以为自己是法盲,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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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请起诉BD和XQ吧。。我都等了快一年了
468XD发表于:2007/6/9 0:21:00
那还贴出来干嘛
放在床头拿条链子拴着不是更好————joking
可见你并不是真正在写作的人
心情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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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出来给朋友看,你有意见?
莫名其妙伐,还有不想给所有的人看就不是写作的人了?什么逻辑啊
469- -发表于:2007/6/9 0:22:00
那还贴出来干嘛
放在床头拿条链子拴着不是更好————joking
可见你并不是真正在写作的人
心情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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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在写作
容我仰天下
不就码点字吗,给自己点娱乐吗
敢情不理解还是位真正在写作的伟人啊
那你在作协过得不错啊 -__,-
470不理解发表于:2007/6/9 0:23:00
JP MM请你自由的回冥王星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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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费,please
471--发表于:2007/6/9 0:24:00
完全不能理解==很简单的,错了就是错了,有什么好辩解的?
再一万个出发点是“好的”,还是错了。
当事人都承认错误,下面那些支持錯誤的算什么?
472...发表于:2007/6/9 0:24:00
给你一个忠告:不要以为自己是法盲,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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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请起诉BD和XQ吧。。我都等了快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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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用自己的方式去诠释一些已经定性了的东西;还有,不要以为周围的人在做某些错误的事情,就认为重复是可以的。
如果贯彻这种思路的话,也许你人生无忧。
但是,真得就被抓现行的话,那时候哭已经来不及了。
听不进去没关系,我不过职业病犯了。
473好人发表于:2007/6/9 0:25:00
JP MM请你自由的回冥王星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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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费,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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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
不理解MM,我还等着你跳楼呢XDDDD
474大脚一踹发表于:2007/6/9 0:25:00
JP MM请你自由的回冥王星去吧
====================
路费,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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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D
475地球很危险发表于:2007/6/9 0:25:00
JP MM请你自由的回冥王星去吧
====================
路费,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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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没收到给你的纸钱么XD
476- -发表于:2007/6/9 0:26:00
贴出来给朋友看,你有意见?
莫名其妙伐,还有不想给所有的人看就不是写作的人了?什么逻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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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NO~
BDMMd的逻辑是作者都是想红的,不想红的不是作者
477不理解发表于:2007/6/9 0:26:00
不就码点字吗,给自己点娱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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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娱乐还要版权
您不嫌撑得慌?
478XD发表于:2007/6/9 0:27:00
JP MM请你自由的回冥王星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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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费,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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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无聊的诡辩,让我觉得我这个在和刚上初中的小表弟讲道理
算了,没想过凭你火星的大脑回路能理解这事到底错在什么地方,你就不理解去吧XDDDD
479XDDD发表于:2007/6/9 0:27:00
完全不能理解==很简单的,错了就是错了,有什么好辩解的?
再一万个出发点是“好的”,还是错了。
当事人都承认错误,下面那些支持錯誤的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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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解同学完全没觉得自己错了
人家可是为被咱XQ欺负了的当事人打抱不平的正义人士啊
480- -发表于:2007/6/9 0:28:00
不就码点字吗,给自己点娱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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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娱乐还要版权
您不嫌撑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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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瞎
给自己《=看见不
意思是没想给别人
小学毕业了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