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发表于:2011/11/14 17:52:00
有没有GN遇到过这种事,或者有没有在电信工作的GN,或者学法律的GNS能帮我解惑么
06年办理了个承诺话费送手机的,本来到08年3月到期,但是07年底手机被偷了,打电话那时候还是联通,说可以补卡,但是手机都丢了就没再用CDMA于是卡也没去补
今天收到一封律师函,说我4年前那电话欠费没交,要我现在去补欠费190多还外加800多得滞纳金,不补现在还每天要交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什么的
我就郁闷了,4年前我手机就一直没有使用记录了,既然电信现在能找到我当初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给我发律师函,为毛4年前不通知
是故意黑用户让交高额滞纳金还是怎样?
求问电信的做法是不是不合法
而且欠款诉讼期是2年,现在4年多了对方还有没有追讨的权利
1= =发表于:2011/11/14 17:58:00
TvT,极度郁闷...木有GN知道么
2= =发表于:2011/11/14 18:04:00
几年前我母上也被这么黑过
那个号停机都好像2-3年没用过了
她就是忘记去注销号了
说是欠费3K+....
联通132开头的号= =
3=。=发表于:2011/11/14 18:05:00
4有类似经历发表于:2011/11/14 18:06:00
5= =发表于:2011/11/14 18:07:00
好像在哪个节目里看到过类似的,是个老年人,打电话给电视台了。。。
记者带着一起去采访,然后这事就这么算了= =
要不,LZ你也试试orz
6= =发表于:2011/11/14 18:07:00
我接到函就打了那个律师事务所的电话
对方居然说去补欠费是你的义务,电信不会通知你
尼玛,那他现在通知我交滞纳金干嘛,怎么不10年以后再通知我,那时候好黑我8000啊
气死我了
7= =发表于:2011/11/14 18:07:00
8= =发表于:2011/11/14 18:09:00
电信不至于缺这点钱
为什么坑爹啊
9= =发表于:2011/11/14 18:10:00
不会吧!我手机换卡之后因为也换了生活地点就没注销,直接把卡扔了。难道以后还要被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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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实名的追杀不了
另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4年多才催属于恶意放任损失扩大,是电信未尽到通知的责任,再说4年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抗辩,对方也无权追讨了
10= =发表于:2011/11/14 18:11:00
都四年了号码不应该早回收了么?没再卖出去的话就应该是空号了吧?
11= =发表于:2011/11/14 18:11:00
12= =发表于:2011/11/14 18:13:00
13= =发表于:2011/11/14 18:15:00
不是实名的追杀不了
另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4年多才催属于恶意放任损失扩大,是电信未尽到通知的责任,再说4年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抗辩,对方也无权追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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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到营业厅去问!
太好了,我拿GN这段话砸死他
14= =发表于:2011/11/14 18:16:00
惊,手机卡难道不是欠费半年自动注销吗囧
我那时候从经销商手里买的卡,现在想换套餐什么的都说不是注册人的身份证不能换TVT要我重新买卡
15= =发表于:2011/11/14 18:18:00
惊,手机卡难道不是欠费半年自动注销吗囧
我那时候从经销商手里买的卡,现在想换套餐什么的都说不是注册人的身份证不能换TVT要我重新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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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那是浮云啊啊啊啊啊
我开始也这样以为的,现在看来,显然不是
以后办电信一定要小心,办得时候容易,要注销的时候各种麻烦
16= =发表于:2011/11/14 18:21:00
惊,手机卡难道不是欠费半年自动注销吗囧
我那时候从经销商手里买的卡,现在想换套餐什么的都说不是注册人的身份证不能换TVT要我重新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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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也是别人的身份证买的,而且那人的身份证进移动的黑名单了,即便交6个月的话费单也没法换成自己的身份证了
但是换资费什么的随便换啊,前提是你设置好自己的密码,换资费的时候没身份证用密码换就成了
我好几次都是直接报给母上密码母上给换的
17==发表于:2011/11/14 18:21:00
18= =发表于:2011/11/14 18:24:00
19= =发表于:2011/11/14 18:27:00
有两张联通卡都是觉得不好于是用到停机就不用了
也没注销什么的直接扔了
看到这楼恐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