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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呜呜发表于:2007/7/4 20:04:00
原本签协议的时候说行政类的签三年,技术类的签五年
昨天人事的忽然和我说,那是我们一个主管人事的董事开始说的,但是现在权利最大的董事长说,因为我这个岗位(总经理助理)工作连续性要求比较高,比较特殊,所以要和技术类一样签5年。
我不想被绑死,虽然公司行业不错,但现在还处于研发阶段,5年后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的状况,我们的劳动合同在关于终止劳动合同里写如果要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但是有几种情况不能走人,比如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这种事情不是我主管可以决定的,如果我签了5年,主动权就不在我手上了。
但是如果不签,现在工作那么难找,我也没把握马上找到比这个更好的工作,该怎么办
请有经验的JMS赐教TOT
1没事发表于:2007/7/4 20:06:00
要走照走
我们同学什么都当时都是签的3年 不到3年不都跳了
没事的没有那么严 实在不行赔钱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2= =发表于:2007/7/4 20:09:00
签不签者竞业限制?
不签的话提前一个月告之...就可走人...劳动合同都是拿来吓唬人的...
3HR发表于:2007/7/4 20:14:00
我们的劳动合同在关于终止劳动合同里写如果要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但是有几种情况不能走人,比如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这种事情不是我主管可以决定的,如果我签了5年,主动权就不在我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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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规定不符合劳动法,劳动法里明确写了,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所以到时不用理他。他如果敢扣你的档案之类就去仲裁告他,稳赢
4长长黑发表于:2007/7/4 20:16:00
5呜呜发表于:2007/7/4 20:20:00
竞业禁止到没有...因为我的工作不牵涉到技术,虽然签了保密协议,但是应该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
违约责任的话,就有提出如果是公司对我进行的培训费用,或者我出国公干的一些费用我需要赔偿给企业,但是实际上应该没有这些事情发生.....
6HR发表于:2007/7/4 20:32:00
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没看到,但初稿时有一条,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向员工索要培训费的话,必须证明曾对员工进行过脱产且至少三十天的培训才可以 XD
7我都因为发表于:2007/7/5 11:35:00
8= =。发表于:2007/7/5 12:13:00
LZ遭遇怎么和俺这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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