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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学法律的JM!帮忙!发表于:2007/12/15 19:39:00
是关于房子的问题
房子是2年多前在JP那买的
当时价格是40W左右
我们付了30多W
然后在公证处公证过的
因为是拆迁安置房,所以至今都没发放房产证,当时也不可能过户
现在房价涨了,那房子可以卖到50多W了吧
那JP WS 男就不干了,嫌当时卖得太便宜了,当时那价我估计都没人要= =凸
然后就要反悔了,要和我家打官司了= =凸
就是不知道如果他赔偿的话是赔偿双倍定金还是支付违约金1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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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泄下,2年前一把扇子原价500YEN就能买到,现在日拍不也飙到几千YEN嘛
那JP不知道脑子什么构造.........真想上他RS
1Vince发表于:2007/12/15 20:04:00
按照民事庭来说,有公证的话,就证明这个房子也他无关了,就算没有过户,不过也要看你当时公证的是什么?!
如果是,30W卖给你们是使用权还是什么,我估计这个是最后纠结的关键~
也有可能最后判决,你们把房子还他,赔偿违约金~
2= =发表于:2007/12/15 20:07:00
30W卖给你们是使用权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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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带这样达?
3奉命來也发表于:2007/12/15 20:15:00
是說你們公證的內容是什么?
能PO公證內容或者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么?
4学法律的JM!帮忙!发表于:2007/12/15 20:16:00
哇,MV回我的贴= =+
那公证书上就写着买卖预约
应该是使用权的
赔偿一倍定金是无产权纠纷办理房屋产权证
然后别人告诉我是在赔偿一倍定金后再赔偿10W违约金这样= =
5Vince发表于:2007/12/15 20:17:00
6Vince发表于:2007/12/15 20:20:00
我知道,你这个应该是公房,可他是无权买卖无法过户的公房的,所以搞不好这次公证是无效的~
也就是按照上面说的,违约金赔付~
7奉命來也发表于:2007/12/15 20:22:00
LZ 那個我想說賠償了一倍定金 就不用再付違約金了
那個兩個都賠償是誰告訴你的 囧
8学法律的JM!帮忙!发表于:2007/12/15 20:24:00
不是公房囧
9奉命來也发表于:2007/12/15 20:44:00
之前有碰到一個和你這個類似的案例 官司打了半年 雙方律師都沒把握贏 最終還是和解 就是返還了定金 然后加上利息 关于房产经济的案子最好的是和解~不然双方都受罪~而且这样纠结下去~初审就要3到6个月 而律師采取的戰術就是拖延 到最后基本都是以和解收場 還有就是現實問題 現在房價在漲 要你朋友快抽身~不要赌气~而且只要没有损失~拿回定金以及違約金就OK了 這樣耗下去 雙方都沒有好處??
想必LZ同學為了這個案子也已經焦頭爛額啦 于是我的意見就是這樣子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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