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发表于:2011/3/29 21:15:00
TL
42= =发表于:2011/3/29 23:23:00
其实我没坑……就是本来这文基本走向是挺雷人的,结果写出来一看,还真的挺雷人的= =。
怕雷到大家就想弃了,但是一想,我发都发了,写了半截还装扭捏的说怕雷到大家,实在是太装逼了……我等到深夜无人的时候再放雷吧囧。
43= =发表于:2011/3/29 23:35:00
LZ,
不管什么放马过来吧
44= =发表于:2011/3/29 23:51:00
45捂胸口发表于:2011/3/30 0:03:00
其实这文的名字起错了,这文应该叫《站在立交桥桥底呼喊爱》
“他是个好人……他欠他的,真的是个好人……”相叶含含糊糊的声音越说越小,不知道是说完了,还是睡着了。
二宫没有再说话,放开了相叶一直拉着他的手。
这是相叶从小和姥姥相依为命的老房子,还保持着旧式的样子,宽阔堂屋上的房梁,里屋的房子里有一方天窗,用玻璃板罩着。月光就从这一方玻璃窗上透下来落在了里屋的正中间,好似一个主角在舞台中央不知疲倦的唱着,旁边坐着的人倒成了看客。
五、
大头照旧是蹲在街边卖碟。他这碟全,男男女女路过,都从这里买几张。
有阴影覆盖上来,“老价儿老价儿……”大头头也不抬。
“你什么价啊说来听听?”阴影一开口,大头赶忙抬头陪笑,“膀哥,你要我哪还用得着开价啊……”
“滚蛋。”膀哥道,嘴里还叼着颗棒棒糖。
“对不起对不起,今儿不卖了,下次、下次下次啊……”大头收拾着摊。收着收着就看见相叶出来搬货。
“走吧。”膀哥开口。大头赶忙提了包跟着膀哥走。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大头问。膀哥没搭理他,一心一意的吃棒棒糖。
“膀子哥?”大头追问。
“阿膀?”
“膀膀?”
“膀膀你MB!”膀哥没憋住,回头给了大头一拳。
“黑叔要见你。”
黑叔找他不是第一次了。黑叔是道上的元老,虽然对外说是金盆洗手了,可位子却让给了自己的大儿子,人虽不在江湖,却威名尤盛从前。可让人头疼的,不是黑书也不是现在的老大,而是黑叔的小儿子关内。
某种程度上讲,这个儿子才是这里的一霸。
白天是好学校里读书的学生,回家了却折腾底下的小弟给他找点猫猫狗狗。黑叔一心栽培大儿子接位,小儿子爱玩点猫猫狗狗,虽然说出去有辱黑道的门风,但也不至于让人耻笑,便也就由他去了。虽然后来,谁也不知道这些猫猫狗狗被他弄到哪里去了。
最近,关内不要猫猫狗狗了,反倒要找起人来。
有几个小弟没办好事情,人也没见回来。关内叫了大头几次,大头直觉这事不好办,就找了借口躲了起来。他不怕被人笑怂,这么多年他都是靠着这种直觉过来的,不会错。
躲过了那阵,关内竟然神奇的没有找他算账,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是没躲过去。大头心一横,算了。该来的躲不过。
七拐八拐的找到一个大楼旁边,不起眼的地方开了一个小门。旁边乱七八糟的广告糊满了墙,就连陡直的台阶上,也不浪费的贴满花花绿绿的纸。
膀哥敲开了门,大头进去,膀哥却没有跟着进,在后面悄悄关上了门。他靠在扶手上扔掉了没吃完的棒棒糖,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抖出一根抽上。
大头阴沉着脸冲进店里就把相叶拽出来,撞翻了几张桌子,他也不管。这里人都跟他熟识,虽然是个小混混,但平日里一派和气生财的老好人架势。猛的露出一副要杀人的凶相,没人敢上前管。相叶被拖得没站稳,一下子栽倒在地上,大头也不看,狠命的拖着他往巷里拽。相叶刚用手支着弟想站起来又被拖倒,手肘磨在地上,生生的拖出一道血红血红的印子。大头等不及拽到巷子里了,转身就是一脚把相叶踹到墙角。
大头浑身都在抖。他偷过钱打过架,最凶狠的时候也砍过人。可是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害怕过,他又怒极,只觉得心都要怄出来了。他照着相叶的脸就一巴掌轮上去,相叶被打得歪到一边,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大头看着也不心疼,又拉起来劈头盖脸的扇了几巴掌,还不解气,抬起脚就往相叶身上猛踢,往死里一般的踢。
相叶整个过程一声不吭。大头脑子里天昏地暗的,觉得这个世界简直荒谬到不可思议。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悄悄报了警。大头被警察带走,相叶拒绝了救护车,一个人跌跌撞撞的回了家。
不过是一些皮外伤,看着是严重了点,但是大头没往真正疼的地方打。他默声躺在堂屋的地板上,看着头顶的那一方天窗。他什么也没想,也没什么可想的。
关内带着人就闯进来,骂骂咧咧东砸西砸的,相叶不知道从哪冒出这么一群不讲理的人,一时间只能目瞪口呆的站着。“大头哪去了?”他当然是知道的,可是更不能说了。本以为大头躲风头只是半砸了事,没想到是直接惹到了这么个大神。
有人拖着他去关内那里交差,关内悠闲的喝口茶,“大头找不到,你也是一样的。你不是他弟吗?”
天渐渐黑了下来。
堂屋又一次浸透了月光,冰冷冰冷的,似乎一用力还能攥出水来。
二宫敲门,他起身,开门。
二宫拿着手上的药,仔仔细细的给相叶涂上。收拾了桌子上的药,转身准备要离开。
“你其实什么都知道的吧。”相叶突然出声。
“……刚才,大头在警局里自首了……”
“要不是我,他也不会当现在还是个混混。”
“后来你一次也没有去那个地方倒过垃圾……明明店旁边就有垃圾桶。”
樱井翔看到了二宫的暗号。他一挥手,埋伏在四周的特警立刻破门而入。
六、
318立交桥连环杀人案宣布告破。
??嫌疑人相叶雅纪落入法网。法院判决相叶雅纪立即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专案组同时一举捣破一涉黑组织,涉案人数共达500多人。
二宫和也,今井翼授一等功,樱井翔松本润等授二等功。同年二宫和也被赴纽约进修。
二宫在相叶走之前去看了相叶。
他头发被剪短了,露出了年轻的脸,看着比以前更精神了点。挺直的鼻梁瘦削的脸颊,让人想到现在很红的一个组合里的天然系idol。
相叶想起不久之前他还在路灯下等他回家。那时他觉得他应该认识二宫很久了。
他们是从小就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一块上学一块回家。放学了嫌太早,就在车站前吃关东煮。夏天的时候就是拉面店。相叶做错了事被老师留下来训,二宫就在校外等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家。一直一起,总是一起。
狱警带着相叶往回走。每走一层便锁上一层门,相叶便觉得轻松一分。他想,这样他就能谁也不欠了。
隔天相叶的新闻便上了报纸。头版头条。“大快人心”粗体标题格外醒目。上面的照片是相叶坐在押送车里,警车的门还没来得及关上,相叶的视线便对上了镜头。
二宫只觉得那眼神似喜似悲,又带着点了然的笑意,正通过镜头怔怔的望着他。
通往纽约的飞机即将起飞。
二宫站起,将报纸揉成一团,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END
46= =发表于:2011/3/30 0:05:00
彻底掉皮了,杯具的让人目不忍视TAT
47更发表于:2011/3/30 2:39:00
48= =发表于:2011/3/30 6:08:00
厄,二宫对一个陌生的相叶雅纪可能会这样,不过这样架空就不是竹马的感觉了
49= =发表于:2011/3/30 7:43:00
50END发表于:2011/3/30 10:51:00
51= =发表于:2011/3/30 11:11:00
大头自首什么事?
没明白大头和黑组织的事。。。
218杀人是因为大头?
虽然预料到了 还是难免胸闷
52更了发表于:2011/3/30 12:39:00
没看明白啊!!
53完结发表于:2011/3/30 19:49:00
我要把心脏掏出来打补丁……
擦啊啊啊啊啊= =
爱拔拔当初是为了保住大头才开始杀人的吧,这可怜的娃
54TAT发表于:2011/3/30 20:51:00
为毛不是关内被判死刑嘛!
55= =发表于:2011/3/30 21:02:00
想了很久,还是写上来了= =+ 希望LZ看了不要生气。
很认真地看完这篇文的。刚开始的时候对竹马的设定还是挺喜欢。总觉得会以警匪一家亲的方式进行下去。
结局是在上班的公交车上看完的。很压抑,很不舒服。
爱拔和nino的对手戏不多。更多的是爱拔在说,nino在听,以及一些心理活动。
两人之间的对手戏太少。觉得还没有铺垫完全,结局就“磅”的一下砸下来了。闷哼一声的机会都不给Q Q
借用48L GN的话,这样子的架空设定就不是竹马的感觉了啊!
F
S
56求个番外发表于:2011/3/30 21:10:00
lz啊!!真的是没看懂,怎么就突然被判死刑了,突然就去美国了。中间有很多话没说啊!!
57捂胸口发表于:2011/3/30 22:43:00
TO 55LGN,其实我昨天已经打算逃避FB一阵子了,但是看见了你的长评还装作没看见,实在是有点对不起你。
既然有这么多人一头雾水,那我厚着脸皮来解答下好了。
第一是关于OOC的问题。我想说,介于人设,我是不肯能写出竹马这个西皮那种脉脉温情的感觉的,或许会有切入点,但是我没找到。这个程度已经是我能做到的最大调和了。发文的时候我脑热,忘了标OOC,该掐。
第二是关于情节转折的问题。
姑娘们都很亚撒西,说情节突然砸下来……直白点说没关系,就是情节转折太生硬。
这个问题,其实我想坑的那会儿就发现了,本来我扔文的时候,设定的结局不是这样的。这文有另一个结局……不可能让他出现人间的。因为这开头配上那样的结尾,重点也不是怎么警匪一家亲。我开始没有想那么多,单纯是写文把自己写毛了,发到人多的地方我就不怕了= =。
可是后来更着更着我发现,那种结局是不可能发出来的。这种开头不是为这样的结局而写的,但是我改不了,于是这个文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要说我对这文的评价,各位就当个故事听听就好。
要说这文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好像很多人没看懂。但是LZ又表脸的要说,我本来就是想写个这样生硬的,没有理由的故事。
总结下这个不过是,一个小警察为了立功接近了一个犯人,发觉这个犯人根本就是个平常人,甚至是个可怜人。至于这个犯人他是怎么知道的,可能是通过蛛丝马迹,可能是通过其他人的告知——这案件本身就是个披着连环杀人案的涉黑性质的杀人案罢了。
这个小警察到底有没有喜欢过这个犯人呢,可能是有的,但是很少,比不过他的正义和前途。或许有一瞬他动摇过,想过要掩盖真相。
再说这个犯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他有没有喜欢过,甚至他为什么要大老远的跑去倒那个垃圾……跪,打死我也不说TAT。
最后是再一次对郁结的观众们道歉,也许你们已经发现了,完结的了要比坑了的更坑人!大家放心,LZ再也不会在FB坑大家了。土下座。自抽巴掌谢罪。
58= =发表于:2011/3/30 22:55:00
59= =发表于:2011/3/31 0:31:00
我现在比较好奇:写文怎么能把自己写毛了?为什么发到人多的地方就不怕了?
60= =发表于:2011/3/31 1:09:00
LS是KY还是学术?后者的话你走错地方了这里是FB
我就是过来说这文我看懂了,觉得不错看,LZ文风我也喜欢
既然不在FB挖坑了,搜索无能星人球GN指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