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发表于:2014/10/21 12:04:00
bt这是留案底还是被告了的意思?= =
102= =发表于:2014/10/21 12:04:00
一堆洗微妙,上升到饭岛阿姨的也是醉了
00RP烂喝酒闹事,双方争执,不构成犯罪,警察不能抓,新闻报个屁
亚麻出手抢东西,不道歉,这是刑事罪加上民事罪了
检方可以控告亚麻抢劫,对方可以要求返还赔偿
当然刑罚大概也不会太重
103= =发表于:2014/10/21 12:06:00
不过新闻里提都不提006和j外还挺微妙的
104= =发表于:2014/10/21 12:06:00
OO又逃过一劫2333333
105= =发表于:2014/10/21 12:06:00
bt这是留案底还是被告了的意思?= ====
检方略式起诉
106= =发表于:2014/10/21 12:08:00
不提肯定是事务所打招呼了,亚麻被起诉肯定盖不住,但洞洞顶多是道德问题,不报也说的过去
107= =发表于:2014/10/21 12:09:00
抢手机算什么大事,又不是杀人放火
108= =发表于:2014/10/21 12:11:00
抢东西当然有问题,亚麻屏幕和私下反差真大
109= =发表于:2014/10/21 12:12:00
挑货能不挑的那么傻吗
110= =发表于:2014/10/21 12:12:00
破的三观死了吗,祝你全家天天被强盗轮
111= =发表于:2014/10/21 12:12:00
也就是说早早私下跟对方道歉,对方如果改口说误会,没有抢,刑事罪就可以不成立
抢劫就是抢劫,抢手机也是抢劫,抢银行也是抢劫,刑罚轻重罢了
112= =发表于:2014/10/21 12:13:00
抢东西肯定算有问题
可是因此影响自己的资源那简直得不偿失
113= =发表于:2014/10/21 12:13:00
カップル男と3人でクラブで飲み直し、和解
为啥和解了又告了?
114= =发表于:2014/10/21 12:14:00
抢手机算什么大事,又不是杀人放火
=========================
所以社会一般人犯罪,只要不杀人放火你也都觉得OK?
115= =发表于:2014/10/21 12:15:00
破搞清楚这是丑闻,不是绯闻,还是送检的丑闻
116= =发表于:2014/10/21 12:16:00
117= =发表于:2014/10/21 12:16:00
送检的犯罪丑闻j内史上第一个
118= =发表于:2014/10/21 12:17:00
事发现场有00,起因也是因为他,新闻在陈述事件的事都没提到00,也太微妙了
只能想到是阿姨对媒体打过招呼
119= =发表于:2014/10/21 12:17:00
正常人谁会去抢东西,又不是原始社会
120= =发表于:2014/10/21 12:19:00
00真算是逃过一劫,这年头不犯法让人身败名裂的事对了去了
打架其实也够恶劣
原告这背后有势力吧,普通人这么做难以想象,不过有人证有物证说啥也没用